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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拍卖】宁波、上海两宗房产5年租赁权拍卖
作者: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6-05-12拍品链接:点击直达

受委托,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2日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交易网络平台上(同步:手机淘宝——点击“拍卖”——搜索“阳光拍卖”进入“机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位置

建筑面积

押金

年租金

拍卖时间

1

宁波海曙区乌含巷13号302

58.39㎡

1200元

13200元

21日10点-22日10点

2

上海市北京东路431弄15号十层C/D

124.41㎡

12000元

137100元

21日11点-22日11点

备注:以上拍卖标的分开出租,租赁期为5年,免租期均为3个月,租金采取季付模式,每季度初(10号前)支付当季费用,拍卖价格不含物业费、水电费。

特别提醒:

1. 租赁期间不得进行黄赌毒等相关违法活动禁止群租;

2. 基本情况:以上房产用途均为住宅,目前空置状态,以现状出租,承租后在不影响承重墙结构的情况下,请承租人自行装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3. 租赁使用期间水、电、能耗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的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前期若有欠费由委托人结清后交付使用;

4. 起拍租金:按一年的年租金起拍,先付后用;

5. 竞拍规则:符合以上条件,采用价高者得的拍卖方式;

6.公告和须知内的相关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描述中的买受人即承租人。

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另行支付阿里淘宝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和拍卖佣金,以淘宝系统自行结算为准(收费规则可点击页面“查看详情”)。

二、竞买人条件:凡信誉良好的企业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提交委托竞买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公司联系,务必提前预约,集中看样时间2026年5月19日12点-13点,过时不候。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成交后买受人无瑕疵请求权。

 七、标的物交接手续由双方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水电、物业费、能耗费等欠费由出租方承担,房产使用权交付后由承租人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八、租金、押金、租期等按实际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15天内通过淘宝平台的“放心付”来支付拍卖成交款,支付的成交款在交接期间由淘宝自动冻结。委托人与买受人(即出租方与承租人)自行办理交接手续,提交相关资料。待双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交接完毕后,根据放心付的操作流程,拍卖人申请款项解除冻结,买受人授权同意后,淘宝平台将拍卖成交款汇入拍卖人指定账户,建议可按租赁合同要求来支付房租。

3.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

十、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会碰到因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号3楼

 

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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