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浙江治之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7套不动产、坏账资产的收益权转让
1.本次拍卖的收益权范围仅指截止2024年8月31日的27套不动产及坏账资产(附不动产复印件及坏账清单复印件);
2.项目金额依据委托人提供的2024年11月7日浙江天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评估价:17,489,770.81元)
起拍价:17,489,770.81元,保证金:12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受委托,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10日10时至2025年7月10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交易网络平台上(同步:手机淘宝——点击“拍卖”——搜索“阳光拍卖”进入“机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治之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7套不动产、坏账资产的收益权转让
1.本次拍卖的收益权范围仅指截止2024年8月31日的27套不动产及坏账资产(附不动产复印件及坏账清单复印件);
2.项目金额依据委托人提供的2024年11月7日浙江天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评估价:17,489,770.81元)
起拍价:17,489,770.81元,保证金:12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另行支付阿里淘宝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和拍卖佣金。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收益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接受标的收益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收益权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原所有权人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71-88808511。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以价高者得的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实物部分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故竞买人无瑕疵请求权。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及买受人付清款项后,拍卖人的服务义务已履行完毕,其他后续转让协议等后续事宜均由原所有权人与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人予以协助,拍卖人不对原所有权人与买受人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双方因收益权转让产生的纠纷或责任应自行处理并承担。拍卖成交后相关资料由原所有权人直接移交给买受人,办理转让手续时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登报公示费用、通知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后期若涉及收益权相关资产需过户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原所有权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金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按相关部门核准后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相关的欠费由原产权人承担,结清后交付。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九、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提交委托竞买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需缴纳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15天内通过淘宝平台的“放心付”来支付拍卖成交款。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余款后,需在7天内与转让方办理收益权转让手续。
十一、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专款专用的浙江网商银行。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也可咨询淘宝网,淘宝客服热线:400-822-2870,09:00-21:00人工在线。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咨询电话:0571-88808511 1535681318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0571-88808500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号3楼
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实物部分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次拍卖不包括可移动家电、家具、字画等设施和装饰品。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提交委托竞买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买受人支付了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后)将自动转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收益权及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该收益权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亲自到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号3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以邮寄的方式签署。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经委托人同意后,本公司将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按淘宝规则《商业资产买家成交违约措施公告》及《拍卖法》来进行处置。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双方自行办理收益权转让手续,本公司予以协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后期若涉及收益权相关资产需过户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金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所有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按相关部门核准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水、电、煤、物业费等欠费由原产权人承担,结清后交付。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拍卖人不负责处理。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淘宝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公司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资产处置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公司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公司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880850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实物部分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次拍卖不包括可移动家电、家具、字画等设施和装饰品。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提交委托竞买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买受人支付了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后)将自动转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收益权及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该收益权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亲自到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号3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以邮寄的方式签署。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经委托人同意后,本公司将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按淘宝规则《商业资产买家成交违约措施公告》及《拍卖法》来进行处置。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双方自行办理收益权转让手续,本公司予以协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后期若涉及收益权相关资产需过户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金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所有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按相关部门核准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水、电、煤、物业费等欠费由原产权人承担,结清后交付。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拍卖人不负责处理。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淘宝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公司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资产处置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公司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公司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880850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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